出口出口商品在报验时,一般应提供外贸合同(或售货确认书及函电)、信用证原本的复印件或副本,必要时提供原本。合同如果有补充协议的要提供补充的协议书;合同、信用证有更改,要提供合同、信用证的修改书或更改的函电。对订有长期贸易合同而采取记帐方式结算的,各外贸进出口公司每年一次将合同副本送交商检机构。申请检验时,只在申请单上填明合同号即可,不必每批附交合同副本。凡属危险或法定检验范围内的商品,在申请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安全,卫生检验时,必须提交商检机构签发的出口商品包装性能检验合格单证,商检机构凭此受理上述各种报验手续。1.凭此成交的商品,须提供经国外买方确认,双方签封或合同,信用证已明确 须经商检机构签封的样品。临时看样成交的商品,申请人还必须将样品的编号,号码送交商检机构一份。对于服装、纺织品、皮鞋、工艺品等商品,在报验时还应提交文字表达不了的样卡、色卡或实物样品;2.属于必须向商检机构办理卫生注册和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的商品,报验时必须提供商检机构签发的卫生注册证书或出口质量许可证编号和厂检合格单。冷冻、水产、畜产品和罐头食品等须办理卫生时,必须交附商检机构签发的卫生注册证书和 厂检合格单;3.经发运地商检机构检验合格的商品,需在口岸申请换证的,必须交附发运地商检机构签发的“出口商品检验换证凭单”(简称“换证凭单”)正本;4.经生产经营部门检验的,应提交其检验结果单;5.第一次检验不合格,经返工整理后申请重新检验的,应交附原来的商检机构签发的不合格通知单和返工整理记录;6.申请重量/数量鉴定的,应交附重量明细单、装箱单等资料;7.申请积载鉴定、监视装载的,应提供配载图、配载计划等资料;8.申请出口商品包装使用鉴定的,应交附商检机构签发的包装性能检验合格单;9.申请委托检验时,报验人应填写“委托检验申请单”并提交检验样品、检验标准和方法。国外委托人在办理委托检验手续时还应提供有关函电、资料。 多年的专业磨砺使公司在物流操作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拥有了一支优秀的管理团队,同时也建立了十余家各具特色的物流功能齐全的互补型企业,并且在机场,港区和外高桥保税区等区域建立了多个功能各异的物流基地。经过多年来的大力建设,经贸货运已逐步在国内各主要海空口岸,国外的欧洲,北美,日本及东南亚等地区建立起一个颇具功能优势的代理网络。这些物流设施和网络资源为我们向客户提供满意的第三方物流服务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专业提供进出口代理服务,没有任何自营业务,操作模式正规,海关国税A级企业。服务费低,服务多样化。结汇退税快,帮助客户加快业务进程,降低成本,防范风险。 服务模式:1)“一站式”服务,提供报关、报检、租船订舱结汇、银行信用证结算、出口核销、退税、投保等进出口环节的全套服务。从而使客户腾出精力拓展销售渠道,扩大生产规模,降低费用,实现双赢。2)“自选菜单式”服务,包括一般服务出口、垫税服务出口。3)“个性化”外贸操作服务。我司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战略合作伙伴,所有我们的客户将享受非常优惠的投保费率,同时提供免费海外客户资信调查,使客户有效规避资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