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经国家经贸委、交通委、海关总署、商检总局批准具有全国货物进出口、报关(A类报关代理企业)、国际货运、报检、QP系统录入经营权代理企业,是一家专业为国内外各生产厂家和贸易商、船务、货代同行提供各种进出口报关服务及国际贸易业务的专业公司。深圳大鹏、蛇口、前海、大铲湾、皇岗、深圳湾各大口岸均设分公司,公司所开展业务完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互惠互利的前提下,认真负责、格守信用,为合作企业简化报关手续,减少各种费用,确保货物顺利通关。 我们的经营理念:诚信、务实、高效、双赢! 若损失涉及发货人责任,须提供订货合同。如有发货人保函和船方批注,也应一并提供。若损失涉及船方责任,须提供卸货港口理货签证。如有船方批注,也一并提供。凡涉及发货人或船方责任,还需由国家商检部门进行鉴定出证。若损失涉及港口装卸及内陆、内河或铁路运输方责任,须提供责任方出具的货运记录(商务记录)及联检报告等。 收货人向保险公司办理进出口货运保险索赔,可按下列途径进行:海运进口货物的损失,向卸货港保险公司索赔;空运进口货物的损失,向国际运单上注明的目的地保险公司索赔;邮运进口货物的损失,向国际包裹单上注明的目的地保险公司索赔;陆运进口货物的损失,向国际铁路运单上注明的目的地保险公司索赔。